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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通知
[ 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2-01-01 ]

关于教师专业发展90学时集中培训的

通  知

浙江省2012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,即90学时集中培训,教师第一轮自主报名时间为11---210日,学校审核时间为26---212日,教师第二轮补报时间为218---222日。

现就我校90学时集中培训相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 2011年至2015年,每位老师要参加一次集中培训,时间为90学时。报名网址http://pxglpt.zjedu.gov.cn(区教育网右侧有链接),登录用户名:姓名前3字母+身份证号末6数字,密码:身份证号末6数字。(一些老师有新或老身份证号码的,可以分别试一下;一些老师过去登录过,密码已经修改过的,用自己常用的密码试一下。有问题联系教务处张海老师)

二、    学校上课期间(包括每年新高三暑假上课期间)高三老师原则上不予安排外出集中培训。

三、    2012---2015年,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25﹪;每学期(不包括暑假)同一学科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多于1人,同一任教班级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多于1人,同一年级段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多于8人。

四、    经费保障

1.  学费(培训费)按正式发票全额报销。

2.  培训地点在温州市内的,交通费按财务规定据实报销,不予报销住宿费。

3.  培训地点在温州市外、浙江省内的,据实报销交通费1次(一些培训是把90学时分开2个阶段的,也只予以报销1次交通费);住宿费不超过120/人的,据实报销,超过120/人的,予以报销120元。

4.  培训地点在浙江省外的,原则上不予批准培训。

五、    本通知有关规定,若与上级部门今后发布的有关文件冲突的,将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修订。

六、    在上级政策全部明确之后,学校将制订并发布90学时集中培训的正式方案。在正式方案制订发布之后,本通知有关规定停止执行。

瓯海区第二高级中学

2011123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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