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
关于推选第四轮名校长名师(班主任)
培养对象的通知
各中心学校,各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:
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推进名师名校长共享工程,促进我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瓯海区第四轮名校长、名师(班主任)培养对象(以下简称“三名”)推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范围
全区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现任教师、班主任和正副校(园)长(除区第二轮、第三轮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对象外)。
二、推选名额
通过考核,推选名校长培养对象15名、名教师培养对象50名、名班主任培养对象30名(区模范班主任不占名额)。
三、推选条件
“三名”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:
(一) 遵纪守法,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,求真务实,勇于创新,模范履行职责,为人师表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教育思想端正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认真实施素质教育,教书育人,关爱学生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所在学校或所任教的班级教学质量较高或进步较快。
(二) 申报区“三名”培养对象的,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满工作量,中学申报对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(高中校长应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);小学(幼儿园)申报对象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,中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。
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,申报第四轮名校长、名师(班主任)培养对象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 名校长培养对象:
1.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。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,在全区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。办学思想比较明确,学校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或有特色项目,近三年来学校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单项先进集体。
2.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、科研指导能力。近三年来有教育教学、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、案例或课题报告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。
3.担任正副校(园)长三年以上(含三年)。
(二) 名教师培养对象:
1. 严谨治学,有良好的自主研修习惯和强烈的自我提升需求。在教学过程中,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教育教学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认同度,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在全区抽测中名列前茅。
2.区级及以上“三坛”(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和教坛宿将),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,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。
3.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近三年来至少有一篇学科教学论文、案例或课题报告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。
(三) 名班主任培养对象:
l.既有教书育人实绩,又有班主任工作能力、水平,注重与家长、社区的沟通协调,积极开展家访,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。在学生、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2.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。育人理念先进,理论水平高。近三年来,至少有一篇德育班主任工作方面的论文、案例、课题在区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,或者在区级以上德育班主任工作会议上做过交流。
3.班主任工作满三年。对长期从事农村、山区学校班主任工作与近三年获得过区、市级先进班(团、队)集体的班主任给予倾斜。
实绩特别突出的或农村薄弱学校的“三名”申报对象,上述条件中的一项可适当放宽。
(四)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:
1. 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为不合格或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者。
2.违反计划生育及受党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解除未满一年者。
3.有乱收费、乱办班、乱兼课、有偿带生者,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;
4.团队精神不强、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师生反应强烈,并经查实者或本次推荐民主测评中,满意度低于80%者。
四、推选办法
(一) 申报推荐
凡符合推选条件的对象,可以个人自荐或学校推荐的形式提出申请,直属学校和中心学校组织民主测评和实绩考核后,择优推荐。
(二) 组织考核
2011年11—12月,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组织专家考核组对各类申报对象进行考核。
1. 自我定位考核
每一位申报对象剖析自己要成为名优教师、班主任或校长的优势、劣势、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对策即自我发展三年规划,提供书面文字稿一式三份。
2.实绩考核
根据申报者近三年来(2008年9月1日以来,下同)教育教学实绩,按《瓯海区第四轮名师培养对象实绩考核评价标准》(见附件2)、《瓯海区第四轮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实绩评价标准》(见附件3)、《瓯海区第四轮名校长培养对象实绩评价标准》(见附件4)进行考核,分组择优选拔人选进入实践考核。
3. 实践考核
(1) 名校长培养对象。进行校长学校办学思想或管理经验(事先提供文本一式三份)答辩考核。参评校长结合自己的学校管理实际,现场阐述10分钟,答辩10分钟,评委现场评分。
(2) 名师培养对象。分学科进行课堂教学考核。提前90分钟告知考核对象教学内容,现场备课、上课,评委现场评分。
(3) 名班主任培养对象。进行班级管理理念与成效(事先提供文本一式三份)答辩考核。参评班主任结合自己的班主任工作实际,现场阐述10分钟,答辩10分钟,评委现场评分。
4. 综合考核
通过所在学校的教师座谈、民意测评等方式,深入了解申报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情况。教师满意率必须达到80%(含)以上,否则,一票否决。(见附件7、8)
自我定位考核分以20%计入总分,实绩考核分以20%计入总分,实践考核分以60%计入总分。
(三) 评审确定
1.推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我定位考核、实绩考核、实践考核的成绩和民主测评情况等,拟定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候选对象名单;
2.拟定的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候选培养对象名单公示一周。如无异议,由区教育局发文公布结果。
五、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
1.各申报对象填好一式三份《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考核综合表》(见附件5),按要求整理考核材料于12月5日前由学校上报中心学校。
考核材料:近三年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案例、专著、课题报告,自我定位分析报告,评先、评优等荣誉证书的复印件(学校审核、签字盖章)。(具体见附件6)。
2.直属学校或镇(街道)中心学校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核、民主测评和实绩考核后,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《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1)。
3.以直属学校或镇(街道)中心学校为单位,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分类在2011年12月10日以前报送区名优教师管理办公室黄景泉老师。同时将《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考核综合表》(附件5)与《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1)电子稿发到黄景泉老师邮箱hjqhyw123@163.com或者OA邮箱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 广泛宣传。“三名”培养对象推选工作是我区名师名校长共享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一项政策性强,被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,各校要把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推选的政策、条件向全体师生进行宣传,发动师生参与推选活动。
2. 严格推选。“三名”培养对象推选工作要坚持高标准,确保质量,好中选优,宁缺毋滥的原则,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。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周期为三年,具体要求参照《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瓯海区名优教师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温瓯教政〔2010〕105号)精神。
3. 加强领导。为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,确保推选工作顺利进行,区教育局成立由林和国、林明畴、沈岩明、章方辉、林建国、林成益、李玉宇、周秀文、林友谊、吴宏晔、张平凡、黄光耀、黄德杰、陈适、郑道春等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,林和国为组长,林明畴、李玉宇为副组长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黄德杰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推选的日常工作。
4. 认真落实。各直属学校、中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推荐工作,并成立由5—9人组成的考核小组,具体负责民主测评、实绩考核、材料上报等工作。
附件:1.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
2.瓯海区第四轮名师培养对象实绩考核评价标准
3.瓯海区第四轮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实绩考核评价标准
4.瓯海区第四轮名校长培养对象实绩考核评价标准
5.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考核综合表
6.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申报和考核材料清单
7.瓯海区第四轮名师(名班主任)培养对象选拔民意测评表
8.瓯海区第四轮名校长培养对象选拔民意测评表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
主题词:名校长 名师 名班主任 培养 推选 通知
抄送:市教育局,区委,区人大,区政府,区政协,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,区委组织部,区委宣传部,区人事劳动局,区财政局,各街道办事处,泽雅镇人民政府。
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印发
附件1
瓯海区第四轮“三名”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(教师先填)
填表单位(盖章):浙江省瓯海中学 联系人:徐进光 手机:13706650127(650127)
| 序号 | 申报类别 | 学校 | 姓 名 | 性别 | 身份证号 | 参加工作时间 | 学历 | 任教学科年级 | 职称 | 职务 | 实绩考核分 | 民主测评同意率% | 手机 | 教育短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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