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爱心瓯海慈善助学活动 一、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对象 1. 瓯海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、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或因灾、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入学的学生; 2. 因灾、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在我区普高学习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。 二、资助标准 高中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三、有关工作要求 (一)、部分同学暑假期间已申报(名单附后)。 (二)、新增的助学对象 1、班主任领取《申请表》; 2、学生如实填写《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由镇(街道)慈善分会签署意见并附低保证、特困证、残疾证、病历等相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; 3、于9月20前报学校政教处。 瓯二高政教处 |